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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教丨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发布,为完善研究生导师制指明方向

问教丨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发布,为完善研究生导师制指明方向

时间:   2020-11-12 15:58    |   来源:    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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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熊丙奇 教育学者、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

据教育部官网消息,11月11日,教育部网站公布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,准则明确:构建和谐师生关系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人文关怀,关注研究生学业、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,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。

2018年,我国根据新时代对高校教师职业的要求,发布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此次公布的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(下文简称《准则》)是结合研究生导师的职责,在之前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。

严格落实《准则》,可以引导研究生导师把精力用到培养学生上,同时避免研究生导师利用职权谋求私利,真正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,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
今年9月,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共同发布了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,明晰职责边界,将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学术水平、指导精力投入、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。并指出,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,规范导师指导行为,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。也就是说,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,是完善我国研究生导师制,规范导师指导行为的系统性文件。

然而,在这一《准则》公布后,却存在“标题党”解读这一《准则》的问题,如有的舆论把关注点集中在“导师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”这一条上。这只是《准则》总共提出的10个“不得”之一。这10个“不得”为研究生导师划定了行为的“红线”,这也是导师师德的“高压线”,一旦导师行为涉及任何一个“不得”规定,都将受到师德的严惩。事实上,“导师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”也非什么新的提法,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中早有这一明确要求——“坚持言行雅正。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;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”

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,我国研究生在学规模2020年达到300万,已经成为全世界研究生大国。目前,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,其中博士生导师11.5万人。如何进一步健全导师制,整体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质量,对于进一步办好研究生教育,至关重要。

健全研究生导师制,我国社会舆论主要聚焦在两方面。一是如何落实和扩大研究生导师的教育权。此次发布的《准则》明确要求研究生导师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;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、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;综合开题、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,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。

今年9月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》明确,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,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学术规范训练、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,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。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、指导权、评价权和管理权,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,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。

二是在落实和扩大导师教育权的同时,怎样清晰界定导师的权责边界,防止导师滥用权利。拿舆论颇为关注的导师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说,这在发达国家的大学,也是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的。如美国高校,就明确禁止师生恋,之所以禁止,是担心导师利用职务之便引诱或者威逼与自己地位不对等的学生。和自己发生暧昧关系,这不但影响正常的师生关系,而且也会影响学生评分、评奖的公平性。

总之,全面、理性理解《准则》,才是对待《准则》负责任的态度。否则,严肃的《准则》会被淹没在一些自媒体博眼球的歪曲解读中。期待随着《准则》的公布与实施,我国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会呈现全新的面貌。